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要求,为顺利完成本学年学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缴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在职定向生根据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缴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需在奖助系统提交缓缴申请。
二、关于缓缴与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
如申请学费缓缴或提交贷款回执的同学,须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正常缴费或不需缴费的学生无需操作。
缓缴:根据系统要求,于9月22日前填写提交学费缓缴申请。
贷款: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9月25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需上交纸质材料。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信息审查、回执录入等工作。
已办理其他银行(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需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贷款信息。如有回执需要学生处盖章,请执纸质材料到学生处办理,雁栖湖校区:礼堂210办公室,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办公室。京外学生可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jz@ucas.ac.cn。
三、缴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25年9月23日开始,每周一、三、五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其他非批量扣款时段,学生可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综合缴费平台”自行缴纳学费,具体说明见附件。
申请缓缴的学生缓缴期满后须及时缴费,贷款缴费的学生如未成功办理贷款,须及时自行完成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