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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加强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促进教育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际字〔2015〕37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现将2016年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中国科学院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境外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教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申报与中科院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签署过院级或校级合作协议的境外单位。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一)系中国科学院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优先资助硕博连读和直博生,普博生也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应已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四)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机构)的要求。

  (五)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或书面接收意向。

  三、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获得如下资助:

  (一)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二)往返国际旅费1次(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申请者均需通过研究所统一申请,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研究所按照本单位在读博士生数的3%推选(在读博士生数不足100人的推选名额为3人,超过100人的推选名额按照3%计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给人教处戴老师(板房209)。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三层文件夹,发送至 wbgyzb@wbgcas.cn:

  第一层文件名:“武汉植物园—2016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第二层文件名:“子项目名称”,分别为综合项目(原“其他”项目),中丹项目SDC,法国农业、食品、动物健康及环境研究联合体项目Agreenium。

  第三层文件名: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补充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附件)(纸版、电子版),一式1份,请研究所按推荐顺序编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纸版、电子版),一式1份,研究所须加盖公章。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外方单位。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署名单位是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

  (三)请提交下列材料,命名为“补充材料”(只需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不超过10MB):

  1.如雅思、托福、GRE等证书扫描件。

  2.外方邀请信或接收意向书。

  (备注: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访问目的、被邀请人的姓名、到访日期、停留时间、以及费用负担等情况。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手书签名。)

  3.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含摘要)或录用函、专利证明书。

  4.获奖证书扫描件。

  (四)申报中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人,还需报送《中丹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纸版、电子版)(英文,附件4)一式1份。

  (五)申报法国农业、食品、动物健康及环境研究联合体项目的申请人,还需报送《法国农业、食品、动物健康及环境研究联合体项目申请表》(纸版、电子版)(英文,附件5)一式1份。

  

  国科大联系人:李文宣

  联系电话:010-88256424

  电子邮件:lianpei@ucas.ac.cn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

  

  人事教育处

  2016年5月4日